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成立于2001年6月,是由宁波市人民政府和浙江大学合作创办,经教育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由宁波市政府投资建设,浙江大学负责办学管理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宁波市属事业单位。
多年来,继续教育学院秉承浙大求是学风,在规范严谨的治学态度下开展成人学历教育,依据浙大宁波理工学院的专业特色开展了16个业余及函授专业学科,培养了各专业、各层次人才5万余人。2019年,继续教育学院秉着“教书育人,以人为本”的教学理念,面向广大有志学者招生。2020年1月13日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在学术交流中心举行名师聘任仪式,实行品牌名师授课制,积极推动和提升服务地方人才培养的能力。
[招生专业]
层次 | 学习形式 | 科类 | 招生专业 | 学制 | 入学测试科目 | 学位英语考试 |
专升本 | 业余 | 理工 | 土木工程 | 2.5年 | 政治、外语、高数一 | 无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
计算机科学技术 | ||||||
经管 | 工程管理 | 2.5年 | 政治、外语、高数二 | |||
市场营俏 | ||||||
财务管理 | ||||||
高起专 | 业余 | 理工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2.5年 | 语文、外语、数学理 | |
文史 | 建筑工程管理 | 2.5年 | 语文、外语、数学文 | |||
市场营销 | ||||||
财务管理 |
[报考条件]
1.高起专:具有普通高中、中专、职高、技校毕业证书的应、历届毕业生或同等学力的在职人员。
2.专升本:取得教育部审核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3.浙江省外考生报考我校需提供居住证明(暂住证)或社保证明。
[报名手续]
1.网上报名:(9月初,具体时间以省考试院公布为准)
2.现场确认:9月中、下旬网上确认,外省户籍考生需提供居住证明(暂住证)或社保证明。具体网上报名、确认时间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考试与录取]
1.考试时间:十月下旬,具体时间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2.考试科目:各科目考试均由国家统一命题,每科满分为150分。
高中起点升专科考试科目
理科:语文、数学(理)、外语
文科:语文、数学(文)、外语
专科起点升本科考试科目
理工类:政治、外语、高等数学(一)
经济、管理类:政治、外语、高等数学(二)
3.录取原则:考试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根据招生政策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4.对于录取考生人数不足开班要求的专业,学校在征询考生和教学点意见基础上有权调整到本校相近专业或教学点。
[毕业与学位]
学生修满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学分,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由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颁发经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统一印制的国民教育系列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可申请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学士学位。